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安徽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fā)〔2010〕78號)規(guī)定,現將2021年度銅陵學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核考察、擇優(yōu)聘用。
二、招聘計劃
具體招聘崗位計劃見附件。
三、相關待遇
全職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學校為其辦理正式入編手續(xù),聘期內按照校內同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人員的標準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工資福利待遇,其中副教授以下職稱的博士,三年內校內享受副教授工資待遇(專業(yè)技術七級工資標準)。同時,學校根據不同人才層次提供相應的安家費、科研經費和校內人才津貼,參照標準如下:
見附件
學校積極地與銅陵市有關部門聯(lián)系,依據《銅陵市高層次人才服務體系建設方案》(銅人才[2019]11號文)落實銅陵市的高層次人才政策。我校引進的在銅陵市新落戶籍且在銅陵市首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由政府免費提供一套建筑面積最高不超過150平方米的商品住房,就業(yè)滿5年后,90平方米及以下的房屋產權歸個人所有,超過90平方米的部分,按市場價格的一半購買。經社會化評審取得高級職稱的人才,購買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并在銅陵市新落戶籍的,由市財政按每套建筑面積最高不超過90平方米,每平方米給予2000元補貼。
引進的具有博士學位人員先享受了銅陵市政府給予的住房政策,則我校提供的安家費按照上述標準的50%發(fā)放。引進的無博士學位的教授先享受了銅陵市政府給予的住房政策,則我校提供的安家費按照上述標準的85%發(fā)放。
引進的三類以上人才面議。
四、人才標準
一類、二類人才:全國杰出專業(yè)技術人才、中國青年科學家獎獲得者、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獲得者、國家級教學名師等各類國家級杰出人才。具體參閱《銅陵學院引進與穩(wěn)定高層次人才辦法(修訂)》(院黨發(fā)[2020]2號)。
三類人才:省部級重大科研項目(研發(fā)平臺)負責人;省學術技術帶頭人;近5年省部級自然科學、社會科學、技術發(fā)明、科技進步獲獎項目主要完成人(一等獎前2名、二等獎第1名)或以上相當層次專家。具有博士學位,年齡一般應在45周歲以下(其中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者年齡一般應在50周歲以下)。
四類人才:除上述一類、二類、三類人才以外的教授(或相當專業(yè)技術職務),且符合下列條件:
1.人文社科類:近五年來,在本學科二類以上刊物以獨立或第一作者或外文期刊通訊作者發(fā)表教學科研論文6篇以上,且具有主持三類以上科研項目或二類以上教研項目的經歷,或獲得過二類(二等獎以上,第一完成人)以上教學科研獎勵。
2.理工類:近五年來,在本學科二類以上刊物以獨立或第一作者或外文期刊通訊作者發(fā)表教學科研論文6篇以上,其中須在一類期刊發(fā)表論文2篇以上,且具有主持三類以上科研項目或二類以上教研項目的經歷,或獲得過二類(二等獎以上,第一完成人)以上教學科研獎勵。
五類人才:具有博士學位的副教授或較高水平博士,且符合下列條件:
1.人文社科類:在本學科二類以上刊物以獨立或第一作者或外文期刊通訊作者發(fā)表教學科研論文3篇以上(應屆博士生可與導師合作完成,以下同);或參加一類教研項目(前5名)或二類以上科研項目(前5名),或主持二類以上教研項目或三類以上科研項目,項目均須有階段性成果,并以第一作者發(fā)表至少2篇二類論文。
2.理工類:在本學科一類刊物以獨立或第一作者或外文期刊通訊作者發(fā)表教學科研論文3篇以上;或參加一類教研項目(前5名)或二類以上科研項目(前5名),或主持二類以上教研項目或三類以上科研項目,項目均須有階段性成果,并以第一作者發(fā)表至少2篇一類論文。
六類人才:其他博士,且符合下列條件:
1.人文社科類:在本學科二類及以上刊物以獨立或第一作者或外文期刊通訊作者發(fā)表教學科研論文至少1篇;或參加二類以上教研項目(前3名)或三類以上科研項目(前3名),項目均須有階段性成果,并以第一作者在二類及以上期刊發(fā)表論文1篇以上。
2.理工類:在本學科一類刊物以獨立或第一作者或外文期刊通訊作者發(fā)表教學科研論文至少2篇;或在二類以上刊物發(fā)表論文3篇,其中須在一類期刊發(fā)表論文1篇;或參加二類以上教研項目(前3名)或三類以上科研項目(前3名),項目均須有階段性成果,并以第一作者發(fā)表至少1篇一類論文。
上述論文及項目分類依據《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學校教師專業(yè)技術資格申報條件》(皖教人[2016]1號)中規(guī)定的分類標準執(zhí)行。學術成果按照《銅陵學院引進與穩(wěn)定高層次人才辦法(修訂)》(院黨發(fā)[2020]2號)執(zhí)行并經學校認定。
五、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博士年齡須在40周歲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含)后出生”。對具有博士學位的副教授(副高),年齡須在45周歲以下,即“1976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備正高職稱人員年齡須在50周歲以下,即“1971年1月1日(含)后出生”。業(yè)績條件突出者,年齡可適當放寬。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计趦鹊娜藛T;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guī)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六、招聘程序
(一)報名
應聘者采取網上報名。應聘人員須提供的自薦材料:下載并填寫《銅陵學院應聘人員簡明情況表》(在人事處網頁“下載專區(qū)”欄下載),附學歷學位證書、獲獎證書、身份證復印件。自薦材料電子版發(fā)送至zp10383@tlu.edu.cn郵箱。郵件主題格式:姓名+學歷(專業(yè)或職稱)+應聘部門名稱。自薦材料須客觀真實,不得弄虛作假。
我校招聘的高層次人才,不受報名時間的限制,常年招聘。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者所投遞的自薦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學校人事處和各用人院部主要審查應聘者的應聘資格,包括年齡、專業(yè)、學習經歷、工作經歷、科研情況以及相關證書等材料。資格審查通過后,以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應聘者參加考核考試的時間和地點。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有違紀違規(guī)、提供虛假信息、材料不齊或應聘人員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或予以解聘。
(三)考核考試
由各院部組成高層次人才引進考核小組負責對應聘的高層次人才進行考核??己诵〗M成員不少于7人,包括院部黨政負責人、教研室主任和相關學科專家。院部紀檢人員須全程參與監(jiān)督。引進高層次人才可簡化考核程序,教授(正高)進行面試,博士進行試講和面試。根據疫情防控的實際需要,可采取召開遠程視頻會議的方式,對應聘者進行線上考核。院部對應聘者進行考核的有關材料須整理完善后歸檔備查。
應聘教授(正高)崗位的,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100%,面試結束后,考核組現場評議打分并給出最終成績。應聘博士及博士學位副教授(副高)崗位的,試講占綜合成績的70%,面試占綜合成績的30%,考核組現場評議進行綜合打分并給出最終成績??己顺煽円园俜种朴嬎悖煽冇嬎銜r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總成績不得低于75分??己私Y束后,根據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對象。
(四)體檢考察
1.體檢工作按《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全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學校人事處通知相關體檢人選到學校指定的三甲醫(yī)院進行體檢,并符合省級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體檢標準。應聘人員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按要求完成體檢的,學校可取消其體檢資格。
2.體檢合格人員填寫《銅陵學院應聘人員現實表現調查表》(在人事處網頁下載專區(qū)欄下載)。人事處委托用人部門組成考察組,考察組由2人以上組成,在審查《銅陵學院應聘人員現實表現調查表》的基礎上,對入圍人選進行考察,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等方面的情況,突出考察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疾鞈龅娇陀^、公正,并據實形成書面考察材料報送人事處。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用監(jiān)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fā)〔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考察環(huán)節(jié)不予合格。
(五)公示
對經學校研究審定的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選在校園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huán)節(jié)中,對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個人放棄等出現缺額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應聘人員中依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只能遞補一次。
(六)簽訂協(xié)議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學校按照規(guī)定將有關材料報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辦理有關聘用報批手續(xù),獲批后正式簽約聘用并報到工作。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安徽省政府辦公廳《轉發(fā)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yè)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等相關規(guī)定實施聘用管理。
七、有關事項
我校招聘工作在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下進行,并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招聘工作中嚴格實行回避制度,涉及子女、親屬及其他需要回避的,考官及面試組相關成員必須回避。
紀檢電話:05625881977。
本公告由銅陵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
聯(lián)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銅陵市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翠湖四路1335號銅陵學院人事處
聯(lián)系人:吳老師彭老師徐老師
聯(lián)系電話:0562-5881080、0562-5881979
郵政編碼:244061
網址:http://rsc.tlu.edu.cn/
EDmail:zp10383@tlu.edu.cn
特別提醒:我校2021年招聘不收任何費用(除擬聘用人員違約外),請廣大應聘者注意,以防受騙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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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銅陵學院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需求匯總表.xlsx
銅陵學院
2021年7月19日